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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能够转让吗

更新时间: 2024-05-18 13:57:00

居住权能够转让吗

房子居住权顾名思义,只有居住的权利,没有转让或转卖的权利,需要变动的话,就看之前是谁设立的,找那个人去改动。那么,居住权可以继承吗?一起来看看小编带来的详细介绍吧!

居住权能够转让吗

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是不能继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房子居住权是永久的吗

房子居住权不都是永久的,需要看业主于居住人签订的协议是多长时间。根据民法典规定,签订房屋永久居住权协议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协议是自愿签订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吗

居住权的性质是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可通过合同设立,原则上须无偿设立且不可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除了通过合同的方式设立,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怎么获得日本的永久居住权

获得日本的永久居住权方法:

1、老华侨的后代。他们的祖先在日本大正时代之前从中国清朝或民国时期移居日本,因此具有在日本的永久居留权。

2、学成留日人员。改革开放之后,大批中国人赴日本公费、自费留学。留学人员毕业后,在日本就业,有稳定工作后,可以逐步申办日本永久居留资格。

3、日本人配偶。娶日本人为妻或嫁给日本人,办理结婚法律手续之后,即可申请“日本人配偶”签证。

4、工作后留日。日本高校或公司聘请你担任职务,可办理“教授”或“国际知识,人文业务”或“企业内转勤”签证。当在日本工作达一定年限后,可以申办日本永久居留资格。

居住权能否继承

居住权可以继承的。如果是死者生前租赁的住房,其去世后该住房的居住权可由其遗产继承人继承,居住权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从渊源看,居住权最早产生于罗马婚姻家庭关系中,而且与财产继承制度紧密相关,最初是作为生活保障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在罗马共和国扩张以前以及扩张后的相当时间里,罗马家庭在其社会生活中居于主要地位。 家庭的基础是家长权。 与家长权相适应,在财产继承方面实行概括继承制度。 在当时的罗马社会,死者往往以遗嘱指定一家子为其财产的概括继承人,而其他非家长继承人一般不能取得家产继承权。

标签: 居住权 能够 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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