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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死亡那保险金怎样领

更新时间: 2024-06-02 14:44:01

(1)投保人死亡那保险金怎样领

投保人死亡那保险金怎样领

一、一般的保单投保人死亡是没有钱领取的,只有附加了豁免投保人身故的保险,或是险种自身对投保人身故有豁免保费功能的保单才可以。

二、要看保单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不是同一人。若是就可让身故受益人带上保单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银行存折复印件去当地的保险公司办理。若不是就只能办理投保人变更,要带上投保人的死亡证明及新投保人的身份证原件,要新投保人本人去办理。

(2)贷款人死亡谁来还款

贷款人去世,分了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自然人担保贷款

如果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他的亲属或是其他第三方与贷款机构签订了连带还款责任合同,那么在借款人长期欠款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会要求担保人履约担保义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偿还余下所剩欠款。

2、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

在没有任何第三方做担保的情况下,借款人选择了房屋抵押贷款方式,那么逾期时间如果达到了半年左右的时点,贷款机构一般会向法院提起房屋拍卖的诉讼请求,所获得的拍卖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欠款。当然,如果是失踪人员家属代为还款的话,那么在贷款全部偿清之后,其家属便能办理房屋抵押解除登记手续,进而保住房屋。

3、无抵押贷款

如果借款人当初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既没有提供抵押物,也没有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人,那么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3)债务人死亡配偶还债吗

借款者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借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关系另一方认可),那么未死亡一方则须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有义务偿还的。如果死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个人之债的,那么另一方当然没有义务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债务人死亡的话该怎么办

债务人死亡情况下的债务纠纷的处理方法:

(一)原告起诉时,在诉状中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处理: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由各继承人按比例清偿,法院应通知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三)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处理:法院不应追加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参加诉讼。但并不代表债务关系也是会同时消灭的。此时债务人肯定还有一定的遗产,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要求就债务人的遗产先清偿自己的债。如果此时遗产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的话,则也是可以要求继承人在自己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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