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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工作过了还算应届吗

更新时间: 2024-05-19 10:58:47

(一)应届生工作过了还算应届吗

应届生工作过了还算不算应届生,主要看是否签订劳务合同以及是否缴纳社保。如果在工作中与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或缴纳了社保,则不算应届生。如果二者都没有则还算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应届生种类

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

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3、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二)选调生的应届生是如何定义的

选调生应届生定义具有以下3种情况:

1、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国家选调生考试;

2、“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应届生签了录用意向书可以违约吗

录用意向书是双方的一种约定,但不具有劳动合同那样的法律效力,只是约定什么时候报到等等。聘用意向书中向被告发出的信息并不是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可以不去报到也不算违约的,因为这只是双方的一种意向而已。并且,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同是不允许约定违约金的,除非关于培训和保密方面的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标签: 应届 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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