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天气预报查询一周

公有住房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更新时间: 2024-06-02 05:29:30

公有住房居住权可以转让吗

公有住房居住权的转让问题是需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一般是无效的,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就会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进行赔偿,对于符合善意取得该财产的确认其买卖关系有效,对于不符合善意取得。要见的确认其买卖关系无效,如果买受人在买受,公有居住权的时候,为善意无过失则采取牺牲他人共有。利益而维护交易秩序和交易规则的立场。确认买卖关系为有效,否则的话确认合同无效将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则应双反第三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因此只有确认合同有效,才能真正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居住权合同怎么写

居住权合同应写明居住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居住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居住权能否继承

居住权可以继承的。如果是死者生前租赁的住房,其去世后该住房的居住权可由其遗产继承人继承,居住权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从渊源看,居住权最早产生于罗马婚姻家庭关系中,而且与财产继承制度紧密相关,最初是作为生活保障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在罗马共和国扩张以前以及扩张后的相当时间里,罗马家庭在其社会生活中居于主要地位。 家庭的基础是家长权。 与家长权相适应,在财产继承方面实行概括继承制度。 在当时的罗马社会,死者往往以遗嘱指定一家子为其财产的概括继承人,而其他非家长继承人一般不能取得家产继承权。

居住权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设定

居住权需要通过书面方式设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标签: 公有 住房 居住权 可以 转让

天气预报查询一周-www.15tqw.com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本站天气仅提供参考,如果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或有任务合作意向可联系我们
电话:邮箱:
闽ICP备18026954号-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