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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更新时间: 2024-06-18 07:51:05

宅基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的居民。这也是《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同时法律还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更进一步得说明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农民集体的,农民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基本上是无偿的,具有福利性,是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照顾,所以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那就不能申请,也不会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宅基地的使用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买卖、转让、侵占或者抵押。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不可以直接继承,因为宅基地并不属于父母的遗产。宅基地是属于农们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具有无偿性、人身依附性及保障性的特点,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土地政策是公有制,即土地归全民和集体所有,那就说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可能取得土地的所有权,只是依法的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农民属于经济组织的成员,对宅基地只拥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即用益物权,只能用来自用或者出租,那么对于宅基地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它属于我们依法不能作为遗产的“特殊财产”。再者,宅基地的使用权属于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共有财产,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代表着整个户的消亡,也无法明确使用权的那一份属于某个人,所以不能算是个人财产,也就不能做为遗产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有哪些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

3、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特点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标签: 宅基地 使用权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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