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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更新时间: 2024-06-19 05:16:20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还房贷

1、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2、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包括成都公积金中心省级分中心及成都公积金中心石油分中心),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满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4、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一致。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及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5、职工及其配偶婚前各自购买自住住房的,婚后可各自选择一套婚前购买的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贷款哪些情况可以不还

1、非本人执行的贷款: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个人信息满天飞,隐私泄露的情况非常严重。有的不法分子就会利用我们的身份信息来贷款。如果出现这种“被贷款”的情况,只要能证明当事人没有进行过贷款申请行为,也没有收到过款项,就不用还贷款。如果征信报告上出现逾期记录也可以提出异议,和银行说明情况将其取消。

2、机构未具备放贷资格:借款机构必须要有人行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如果银行放款,是不可以向该银行的相关人员发放信用贷款的,否则视为无效贷款,这种情况下也不用还钱。

3、贷款合同内容描述不明确: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37条、《借款合同》条例第6条均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润、还款期限、方式、违规责任等内容。如果违反上述内容,合同无效,不用还款。

4、签署合同,实际并未放出贷款:如果与贷款机构签定/了合同,但却没有收到钱,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合同无效,无需还款。

5、无效代理人签订的贷款合同:一般贷款签订合同都是需要本人到场签署的,如果借款人无法到场由代理人代为签署协议。但是如果代理人无权代理或者代理人滥用职权签署协议,那么贷款无效,也是不用还款的。

买房哪些情况可以退定金

1、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

如果是因为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购房者要求退房,开发商和卖家一般会直接将定金退给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和卖家不退,购房者可以向住建委投诉。

2、合同约定可以退定金

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

3、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

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如果开发商不退定金,直接起诉即可。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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