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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财产保全吗

更新时间: 2024-05-21 00:10:19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财产保全吗

我国法律并未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排除在财产保全范围之外,只有当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是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时,才有可能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补办

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可以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登报公告土地证书的灭失;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后补发。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用权证。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而事实上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将会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另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其次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缺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的。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证格式可以更改吗

土地确权以后,如果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或者土地承包方的户主、代表人发生改变的,可以到登记机构申请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依《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规定,土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土地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证如何补办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证的补办程序是:

1、土地登记权利人应在媒体上刊登土地权利证书遗失、灭失声明,15天后,持刊登声明、遗失、灭失原因的书面说明等,向原土地登记机构提出补证申请;

2、土地登记机构受理补证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补证登记应予以公告;

3、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并予以换发或补发土地权利证书。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标签: 农村 土地 使用权证 可以 财产 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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