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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更新时间: 2024-06-02 13:09:10

(一)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百分之十五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其中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2、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房地产业广告费如何税前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税前扣除定义:税前扣除是指在计算所得税时的说法。

一、会计处理时,实际发生的费用开支是入了账的;

二、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即常说的税法上的规定)有些不允许在税前列支的费用,就要将利润调增。也可以说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开支是要交所得税的。

(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如下: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广告费和宣传费的区别

1、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2、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

3、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

4、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谨记这一条,在日常的会计实务工作中便会很容易区别开这两种费用了。

(五)税法中广告费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百分之十五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标签: 广告费 业务 宣传费 税前 扣除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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