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天气预报查询一周

法院没收财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 2024-05-19 19:20:58

法院没收财产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院没收财产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

(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例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对此,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刑法第60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

(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

【法律依据】

《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没收财产会没收唯一房产吗

对于犯罪分子唯一的房产,能不能没收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分子还有家属的,依据《刑法》的规定,没收犯罪分子财产应该保留犯罪分子家属生活所需,所以唯一的房产是不能没收的。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对于被抚养人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只能查封而不能拍卖、变卖。

3、如果犯罪分子没有需要扶养的家属,人民法院是可以对房屋进行没收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涉黑犯罪没收财产吗

涉黑犯罪可能会没收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没收财产刑的执行对象有哪些

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

2、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是没收财产刑的重要对象。

《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标签: 法院 没收 财产 需要 具备 哪些 条件

天气预报查询一周-www.15tqw.com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本站天气仅提供参考,如果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或有任务合作意向可联系我们
电话:邮箱:
闽ICP备18026954号-24